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新版《应付新冠肺炎疫情税费优惠政策提示》,从反对防水医治、反对物资供应、希望公益捐献、反对停工复产四个方面对17项政策一一展开理解,更佳协助纳税人、缴付人精确掌控和及时品尝各项新的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在反对防水医治方面,对获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预防临时性工作补助金和奖金减免个人所得税;个人获得单位派发的防治新型冠状病毒病毒感染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减免个人所得税。
在反对物资供应方面,对疫情防控重点确保物资生产企业全额归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纳税人获取疫情防控重点确保物资运输收益减免增值税;纳税人获取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须生活物资租车收派服务收入减免增值税;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不断扩大生产能力购买设备容许企业所得税税前重复使用扣减;对公共卫生身体健康主管部门的组织进口的必要用作防控疫情物资减免关税。在希望公益捐献方面,对通过公益性社会的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献应付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容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减;必要向分担疫情预防任务的医院捐献应付疫情物品容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减;使用权捐献应付疫情的货物减免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确保建设税、教育费可选、地方教育可选;不断扩大捐献征税进口物资范围。
在反对停工复产方面,对不受疫情影响较小的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再次发生的亏损最久结转年限缩短至8年;阶段性免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阶段性免除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付;阶段性免除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付;希望各地通过免除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式反对出租方为个体工商户免除物业租金。据税务总局司负责人讲解,新版《提示》相比于2月份制发的版本,一是减少了新政,追加了第二批实施的阶段性社保降费、医保降费政策,以及第三批实施的阶段性免除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等政策;二是细化了内容,比如在纳税人获取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须生活物资租车收派服务收入减免增值税条目下减少了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租车收派服务的税目注解;三是补足了表格,在纳税人获取疫情防控重点确保物资运输收益减免增值税条目下,补足了疫情防控重点确保物资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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